為貫徹落實文化和旅游部、國家民委、國家發展改革委《關于實施旅游促進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計劃的意見》等文件精神,日前,省民族宗教委、省發展改革委、省財政廳、省住房城鄉建設廳、省文化和旅游廳、省鄉村振興局聯合印發《云南省民族村寨旅游提升工程三年行動(2023-2025年)》。
《三年行動》分總體要求、主要任務、政策保障和組織實施四個部分。
《三年行動》提出,一是堅持“管腦子”與“管肚子”兩手抓,“富口袋”與“富腦袋”并重,正確把握物質與精神的關系,促進各族群眾物質生活與精神生活共同富裕。二是立足發展、保護利用。民族村寨既是保護對象更是發展資源,挖掘利用民族村寨特有的文化生態資源,促進群眾增收,做到在發展中保護,在保護中發展,走出一條有特色、可持續的發展路子。三是因地制宜、突出特色。把握民族村寨的發展規律,結合地域特征、民族特點、歷史背景和發展水平,探索不同類型、不同地域特征的民族村寨保護與發展的模式。四是科學規劃、統籌兼顧。從自身優勢出發,與民族團結進步創建、鄉村旅游、鄉村振興、興邊富民、傳統村落保護、文化生態保護區相結合,與地方的相關專項規劃相銜接,統籌兼顧,量力而行。五是政府主導、社會參與。把民族村寨旅游發展納入地方經濟社會發展總體規劃,充分發揮政府在民族村寨建設和發展中的主導作用,整合各方資源,發揮好市場機制的作用,廣泛動員社會力量參與民族村寨旅游發展建設。六是村民主體、自力更生。堅持民生為本,尊重村民意愿,發揚自力更生精神,充分調動和發揮村民的積極性、主動性和創造性,提高村民的文化自覺性和自我發展能力。
《三年行動》的主要目標:在推動旅游業高質量發展中促進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,建設1000個民居特色鮮明、人居環境優美、產業支撐有力、文化氛圍濃郁、民族關系和諧的傳統村落型、城鎮依托型、民族文化型、景區帶動型、田園觀光型、康體養生型、休閑度假型、非遺傳承型、產業支撐型、沿邊跨境型、紅色旅游型等特色旅游提升示范村。打造以鄉村文化站(點)、農耕文化展示館、鄉村文創基地、鄉村文明實踐站(中心)、精品農家樂、特色民宿、生態庭院等為支撐的鄉村旅游新產品,構建“一村一品、一村一韻、一村一景”新格局,成為鄉村振興的亮點、產業發展的龍頭、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平臺、民族團結進步的典范、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建設的載體。
人居環境明顯改善。水、電、路、通訊等基礎設施更加完善,村內道路實現硬化、飲用水安全率達到100%、廣播電視入戶率達100%、特色民居占80%以上,環境綜合治理機制基本建立。群眾收入穩步增長?;拘纬伞耙淮逡黄贰钡奶厣a業,旅游收入貢獻率達50%以上;村民人均收入穩步增長,年收入超過所在縣平均水平,生活水平不斷提高,自我發展能力進一步增強。特色民居得到合理保護。建筑典型特征得到彰顯,傳統建筑技藝得到傳承和發展。文化得到創新發展。各民族優秀文化有效傳承,動靜結合的文化保護模式基本形成,文化保護的體制機制基本建立。公共文體設施完好率達到100%,經常性開展民族文化體育活動?;竟卜阵w系進一步完善。九年義務教育鞏固率達到97%以上,80%以上的勞動力接受到國家通用語言文字和相應適用技能“雙培”服務,社會保障實現全覆蓋,村寨建有標準衛生室。民族關系更加和諧。農村基層黨組織的戰斗堡壘作用進一步發揮,農村民主管理規范有序。以民族團結進步示范創建為載體的活動廣泛開展,形式不斷創新。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不斷鑄牢。推動各族群眾樹立正確的國家觀、歷史觀、民族觀、文化觀、宗教觀。集中展現各民族共同團結奮斗、共同繁榮發展、共同邁向現代化的時代風貌。
《三年行動》的主要任務是:一是深入開展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宣傳教育;二是構筑中華民族共有精神家園;三是補齊基礎設施短板;四是加強旅游公共設施建設;五是推動公共文化和旅游服務融合;六是打造特色鄉村旅游新業態新產品;七是提升傳統優勢產業;八是加強文化遺產傳承和利用;九是打造民族團結進步創建工作升級版。
《三年行動》提出,要在財稅政策、金融信貸、建設用地、投資引導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,保障目標任務完成。
此外,《三年行動》還在加強領導、強化統籌協調、加大宣傳、精心組織和加強督促指導等方面提出工作要求。